中国港口协会轮驳分会

中国港口协会轮驳分会简介

第一部分:分会历程

    中国港口协会轮驳分会成立于1995年5月30日,由大连港轮驳公司、营口港轮驳公司、秦皇岛船舶公司、烟台港轮驳公司、青岛港务局轮驳公司、天津港轮驳公司6家单位共同发起成立“中国北方沿海港口轮驳协会”,中国北方沿海港口轮驳协会在天津召开了协会第一届理事会,正式确定协会名称并通过了协会章程,选举天津港轮驳公司为第一届理事长单位。

1997年,随着上海复兴船务公司、湛江港轮驳公司的加入,“中国北方沿海港口轮驳协会”遂更名为“中国港口轮驳协会”。

2000年,“中国港口轮驳协会”成为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团体会员,同时更名为“港口轮驳企业联谊会”。

2006年,经研究,“港口轮驳企业联谊会”决定加入中国港口协会,进入中国港口协会轮驳分会筹备阶段,天津港轮驳公司任中国港口协会轮驳分会第一届会长单位。

2013年6月,中国港口协会轮驳分会获得民政部批准登记,正式成为中国港口协会所属分支机构。

第二部分:内部提升

    一是加强分会自身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自成立以来,分会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在组织架构、制度建设、活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努力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分会制定了工作条例和理事会、专题研讨会等多项制度,完善分会议事规则,规范了运行管理。分会不断吸纳会员单位,规范成员单位管理,成员单位遍及全国沿海、沿江各大港口,在业界影响逐渐扩大。

二是组织专题研讨会,加强交流,共同提升。

分会持续坚持“博采众长,相互交流,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宗旨,围绕党群发展、企业管理、生产经营、安全技术、人力资源等方面组织研讨会,加强会员之间的沟通交流。自成立以来,分会组织各类研讨会逾70次,为企业间管理共享与技术交流发挥了巨大作用,共同促进了行业发展与技术进步。

党群研讨会,我们积极响应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筑牢思想根基,将“党建引领”写入行业发展基因,开展了从严治党、落实党的全面领导,到党史学习教育,到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用新发展理念促行业发展,到企业文化建设,到如何从文化建设到文化管理迈进等诸多内容的研讨会。在宁德,我们倾听了保函热情的“习近平在宁德”,进行了党史学习教育研讨,百余名党员踏上总书记曾跋涉的下党乡山路,在“弱鸟先飞、滴水穿石”的精神感召下,重问初心;在南湖的红船旁,我们高举右拳,以“红船精神”为誓,为行业注入奋进力量!

生产经营研讨会,就港口拖轮经营管理规定、拖轮收费计费改革、拖轮配备标准、拖轮特殊费率标准、燃油附加费联动机制、成本监审管理、行业自律、拖轮市场化改革等方面进行了研讨。汇聚行业专家与企业代表,围绕市场趋势、政策解读等核心议题展开深入探讨,分享成功经验,分析行业痛点,探索解决方案,为提升企业竞争力和行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持与合作平台。

安全技术类研讨会,我们就智慧、绿色、主要设备国产化拖轮建造,标准化拖轮建设,拖轮信息化提升,技术创新发展, 防止螺旋桨绞缠渔网 等多项内容进行了研讨, 并就清洁能源拖轮的建造向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进行了专题报告。我们谨记习近平总书记建设世界一流智慧、绿色港口总体要求,多次举办拖轮行业助推智慧绿色港口建设主题论坛,邀请行业专家学者共襄盛举研讨行业最新技术,新能源拖轮、智能化拖轮的突破振奋人心,我们用创新之笔,书写港口转型的轮驳方案。

人力资源研讨会,探讨船员职业发展通道建设、高素质船员培养机制、船员薪酬体系优化,港作拖轮拖轮最低安全配员等议题,为提升行业人力资源管理水平提供了新思路。

三是开展标准、专业培训教材的制定,推进行业化发展。

为促进轮驳产业逐步走上规范化、行业化的可持续发展道路,以适应经济形势的发展,助力完成《港作拖轮拖缆使用技术要求》《港作拖轮试航规程》《拖轮作业操作规程》等标准制定。同时,结合港作拖轮操作的特殊性,分会会同人民交通出版社组织编写“港作拖轮系列培训”教材,以期推进从业人员得到更专业的培训,为推进港作拖轮专项“培考发”奠定基础。

四是加强宣传文化建设,注重品牌塑造和文化传播。

多年来,分会着力增强行业凝聚力和向心力,制作了分会会标和会歌,打造出“天下轮驳是一家”的行业文化;每年征集论文,组编一期《轮驳信息》,推荐评选优秀论文在《中国港口》杂志上刊登,加强行业交流和文化传播;出版了《轮驳画册》,建立分会微信公众号,吸引众多阅读者的背后,是轮驳人永不掉线的凝聚力;出版《中国港口轮驳史》,系统梳理行业发展历程,为行业留下了宝贵的历史资料。

第三部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自成立以来,轮驳分会充分发挥了政府与行业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坚持以行业诉求为导向,积极向政府主管部门反映行业发展中的困难与挑战,立志成为政策制定的“行业大脑”。

2012年,针对《港口拖轮经营管理规定》(草案),分会积极组织研讨并提出了行业意见,其后多年多次参与了意见征集和反馈。经过不懈努力,在2018年颁布的《港口经营管理规定》中,新增了港口拖轮经营准入条件,为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支持。

2015年起,在港作拖轮收费计费改革过程中,分会配合政府主管机关广泛开展调研,召集十多个专题研讨会,收集大量数据,积极反馈行业意见,为《港口收费计费办法》(交水发〔2017〕104号)的出台发挥了重要作用,实现了费改平稳过渡。

2016年,针对拖轮特殊作业计费展开调研,形成行业意见并向主管机关进行报送,引起主管机关重视,随着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明确拖轮费适用范围的函”(交办水函〔2016〕1317号)发布,拖轮在抢险救助、海上拖航运输、船厂服务、监护、护航等作业收费有了依据。

2017年,针对拖轮作业的特殊性,分会就新造船舶舱室豁免问题开展调研,形成书面报告并得到主管部门的重视,在《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测技术规则(2022年修改通报)》中对相应条款作了修订。

2018年,分会针对液化天然气船舶在港区内护航、监护情况,展开调研、报送意见,促成“关于进一步放开港口部分收费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交水发[2018]77号)发布,使拖轮在护航、监护液化天然气船舶收费有了标准。

分会组织召开了“拖轮最低安全配员”专项研讨会,撰写了“对港作船舶最低安全配员标准的建议”报告并报送至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积极反映行业需求,解决了沿海拖轮在港内作业时的配员问题。

2019年,针对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关于研究国内沿海运输船靠离泊位使用拖轮有关事项的函”,分会组织调研了2017年费规出台前后国内沿海运输船舶使用拖轮数量及拖轮收费情况,并向主管机关呈送,为新《港口收费计费办法》(交水规[2019]2号)出台提供了支持。

分会跟进拖轮最低安全配员进展,多次组织召开船员管理工作调研、汇报会,充分表达了船舶最低安全配员标准中港作拖轮轮机部配员修改意见。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调整海船最低安全配员有关事项的通知》(海船员[2021]160号)出台,困扰轮驳行业的配员主要问题得以解决。

2021年,针对发改委和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布的《拖轮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和价格核定办法(试行)》,分会多次进行会议研讨和现场调研,先后6次书面反馈意见,充分反馈行业建议,为主管机关更了解拖轮行业状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政策提供支持。

2022年,分会向交通运输部报送了“关于港作拖轮船员专项证书及考试的请示”,得到部海事局重视,“调查研究港作拖轮船员培训、考试和发证管理”被列为交通运输部海事局重点调研选题之一。

本着“一条船一条心,一家人一家亲”合作理念,轮驳分会与引航协会多次开展共建交流,举办“引航与拖轮——创新服务、共同发展”“航海日发展论坛”等研讨会、引航轮驳乒乓球比赛、引航轮驳羽毛球比赛,在提升轮驳与引航人员合作助泊技术水平的同时,增进了相互间的友谊。

 

 


你知道你的Internet Explorer是过时了吗?

为了得到我们网站最好的体验效果,我们建议您升级到最新版本的Internet Explorer或选择另一个web浏览器.一个列表最流行的web浏览器在下面可以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