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8年8月19日,经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主席孔宪雷先生提议,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公司监事7人,参加审议的监事7人。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和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08年半年度报告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 公司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 公司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08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 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报告。
3、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山东港湾建设有限公司签署关联交易合同的议案。
4、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的议案。
5、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特此公告。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八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