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联交易概述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港"或"我公司")拟与南京
港务管理局(以下简称"港务局")对南京港龙潭集装箱公司(以下简
称"龙潭公司")进行增资。龙潭公司为我公司参股25%与港务局(持
股20%)共同投资组建,负责南京及其周边集装箱装卸、中转的专
业集装箱码头公司。根据目前港务局集装箱装卸量的快速发展状况,
港务局拟建设南京港龙潭集装箱四期工程,同时依据《国家发展改革
委关于南京港龙潭港区四期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交运
[2007]3387号)的要求,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将建设经营南京
港龙潭四期工程(以下简称"龙潭四期")。龙潭四期项目总投资概算
为220,700万元,其中资本金35%,为77,245万元。龙潭公司各股东
单位将按照各自持股比例对其增资,我公司持有龙潭公司25%的股
权,拟对其增资19,311.25万元。
由于南京港务管理局持有公司63.38%的股权,根据深交所的有
关规定,我公司与港务局对龙潭公司增资的行为属于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简介
南京港务管理局于1991年1月29日在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
记,注册资本24,852.70万元,法定代表人:孙子健,注册地址:南
京市下关区江边路19号。主要经营范围:港口(管理)装卸搬运货
物;客货集散(运输)联运。引水领航(服务)拖驳船(服务)代理
客货运输、仓储。港口设备(安装、修理)港口机械(制造)码头、
机械、仓库、船舶(租赁)港口(技术咨询、培训)水运辅助;外轮
理货;港区驳运;煤炭销售;场地租赁。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南京港龙潭集装箱基本情况
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于2005年8月27日成立,公司注册
资本为人民币47,400.00万元,注册及办公地点为南京市栖霞区龙潭
街道龙潭物流园区1-2号,法定代表人为孙子健,公司主要经营范围
为:港口开发与建设,码头和其他港口设施经营;在港区内从事集装
箱的装卸、堆存、门到门运输、相关配件销售、仓储;集装箱的拆装、
拼箱、修理、清洗;港口机械、设施、设备租赁、维修,电子数据交
换服务及信息咨询服务;船舶港口服务业务经营。该公司拥有集装箱
专用泊位5个,其中3.5万吨级集装箱泊位3个(码头水工结构按5
万吨级设计和施工)和5000吨级集装箱泊位2个,码头岸线长910
米,陆域纵深达1000米,码头前沿水深常年可达-13米。截至2007
年12月31日,龙潭公司股权结构为: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25%、
南京港务管理局20%、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
上港集箱(澳门)有限公司5%、中远码头(南京)有限公司20%、
美国英雪纳有限公司9%、南京市国有资产管理研究会1%。该公司
总资产为137,138万元,净资产为83,796万元。2007年度,该公司
集装箱装卸量为95万TEU,该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3,561万元、营
业利润3,536万元、净利润3,533万元。我公司对该公司的投资收益
为654万元。
(二)南京港龙潭港区四期工程基本情况
该项目工程拟建设5个3万级集装箱泊位以及相应配套设施,码
头水工结构均按5万级集装箱船舶设计,设计年通过能力为120万标
准箱,码头长度为1,400米,项目总投资概算为220,700万元,其中
资本金35%,为77,245万元。
四、董事会审议收购股权的情况
我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在会前对本次共同投资行为进行了审议并
表示赞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08年第二次会议于2008年4月24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监事会3
名成员及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连维新先生主持,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在对该关联交易
事项进行表决时,公司与会关联董事孙子健、王建新、章俊回避了表
决,董事会其他成员包括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共同投资行为,此次
共同投资所需资金将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解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
东大会批准通过。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的业务发展战略目标是:积极创建现代港口物流体系,建
成新生圩—仪征石化物流中心和龙潭集装箱物流中心,形成公司的核
心竞争能力,本次收购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港口集装箱业务是朝阳产业,是未来港口业务的发展方向,根据
交通部的统计,我国主要港口的集装箱吞吐量在90年代以来一直保
持平稳增长,年均增长速度约为32.61%,其中沿海港口集装箱吞吐
量的年均增长速度达32.57%,内河港口集装箱吞吐量年均增长速度
达33%。
1989年至2007年南京港集装箱吞吐量年均增长20%以上,2005
年、2006年、2007年分别完成集装箱60.5万TEU、80.2万TEU、105.4
万TEU,年均复合增长率为30%,增长势头强劲,2007年全港共完
成集装箱吞吐量105.4万TEU,位居长江内河港口集装箱装卸量第一。
南京港务局积极服务于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是集装箱远洋航线的
重要喂给港;同时作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南京地
区及长江沿线地区近洋运输的支线港和华东地区内贸集装箱运输的
主枢纽港之一,并逐步开辟部分远洋直达干线。目前,龙潭公司是南
京港辖区内唯一从事集装箱装卸中转业务的公共码头公司,未来,龙
潭公司必将获得长足发展。
本次共同投资方案实施后,港务局在集装箱市场的竞争力必将大
大提高,我公司持有龙潭公司的股权比例为25%,从该公司获得的
投资收益将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范从来、陈冬华、刘俊均对此议案均表示同意并发
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认为:此次公司向南京港龙潭集装箱公司增
资19,311.25万元的行为属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过程遵循了公平
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方董事已被要求回避此议
案的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合规;该关联交易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从根本上维护了上市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行为表示同意。
七、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08年第二会议决议》;
2、《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南京港龙潭港区四期工程项目核准的批
复》;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此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