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
2.全部议案均已审议通过。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7年8月24日09:00
2.召开地点:公司石步岭港区接待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黄葆源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和股东代理人7人、代表股份65,856,703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总股份46.34%。
2.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无限售流通股股东3人、代表股份56,742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以特别决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的议案》
同意按照《公司章程修改草案》修改《公司章程》。
同意65,856,7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同意56,742股,占出席会议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以特别决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
同意按照《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改草案》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同意65,856,7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同意56,742股,占出席会议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以特别决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
同意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改草案》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同意65,856,7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同意56,742股,占出席会议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以特别决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
同意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同意65,856,7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同意56,742股,占出席会议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以普通决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
同意按照《董事、监事选举累积投票制修改草案》修订公司《董事选举累积投票制》,修订后的名称变更为《董事、监事选举累积投票制》。
同意65,856,7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同意56,742股,占出席会议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以普通决议通过了《关于制订的议案》
同意《独立董事制度(草案)》。
同意65,856,7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同意56,742股,占出席会议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经修订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董事、监事选举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制度》刊登在深交所网站,网址:http://www.szse.cn/。
7.以普通决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聘请上海东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东华”)为公司2007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公司聘请上海东华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的费用为一年26万元人民币;上海东华为公司提供的财务审计以外的其他服务费用另行支付;上海东华为公司提供服务相关的差旅费用由公司承担。
同意65,856,7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同意56,742股,占出席会议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桂云天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廖国靖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北海市北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