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于1994年4月23日下午在深圳市南山区赤湾俱乐部召开第二届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共129人,代表股份23047.3万股,占总股本的74.23%。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规规定比例,经大会审议并投票表决,作出以下决议:
一、批准《199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和《199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批准1993年度财务决算、1994年度财务预算、溢利预测报告。
三、批准199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积金30%,公益金8%,分红基金62%;批准分红派息方案为:每10股送1股红股,派现金0.81元。
四、同意增补侯宪元先生为监事会监事、监事会召集人,汪长炳先生为监事会监事;同意侯宪元先生辞去常务董事职务;同意李德成、张骏泉先生辞去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
五、批准修改公司章程。
六、批准聘请本公司1994年度注册会计师、法律顾问。
七、同意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发行可转换证券事宜。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四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