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敬告:本公司第二届股东大会定于一九九四年四月二十三日(星期六)下午2∶30分在中国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赤湾俱乐部召开,大会主要议程:
1、审议董事会、监事会1993年度工作报告;
2、审议199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199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3、审议1993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方案;
4、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5、审议增补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6、其他事宜;
凡截止1994年4月15日登记在册且持有本公司股票(A股或B股1000股以上股份的股东均有资格出席或委派代理人出席本届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代表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股东本人凭身份证(护照)和股权凭证出席会议;
委托他人出席会议,受托人应出示委托人股权凭证、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受托人本人身份证(护照);
公司、机构(基金)投资者出席会议,应出示股权凭证、公司(机构)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护照)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本人身份证(护照)。
出席本届股东大会者,请于4月23日下午14∶00—14∶30到大会签到处(设于赤湾俱乐部)凭上述资格凭证签到并领取会议文件出席大会。
本届大会有关文件资料三月二十八日起备署公司办公地点深圳赤湾大厦405室,以供索阅。
咨询联系电话:0755—6694218 6694888—3381
FAX:0755—6694297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四年三月二十三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股东帐号: 持股数: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