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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25日,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将于2007年11月21日(星期三)上午9:30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7年11月21日(星期三)上午9:30。
二、会议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信义街18 号重庆朝天门大酒店三楼五会议室。
三、会议方式:现场表决
四、会议主要议题:
1、审议《关于修改〈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重庆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向重庆港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支付由其垫付的土地出让金的议案》。
五、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07年11月15日。
六、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7年11月1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七、会议登记事项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3、登记地点: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时间:2007年11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5:00)。
八、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信义街18 号重庆朝天门大酒店1507室。
邮政编码:400011
联系人:邓 红 翁 敏
联系电话:(023)63100879
传 真:(023)63801564
九、其他事项: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与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七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