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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2003-06-28 14:30:00      来源:中国港口资讯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于2003年6月27日上午9:30在深圳市盐田港海港大厦一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为11人,代表股份463,719,95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9.27%。董事长李选民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广东博合律师事务所胡荣国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情况

股东大会对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以463,719,95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通过了关于批准公司董事会2002年工作报告的决议;

(二)以463,719,95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通过了关于批准公司监事会2002年工作报告的决议;

(三)以463,719,95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通过了关于批准公司2002年财务决算方案的决议;

(四)以463,719,95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通过了关于批准公司2002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2002年税后利润为555,857,354.67元,税后利润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按5%提取法定公益金后,每10股派现金1元(含税),剩余利润结转至下年度分配。2002年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以463,719,95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通过了关于续聘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其报酬的决议。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博合律师事务所胡荣国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纪要;

3、法律意见书;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三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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