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关于公司2001年中期报告的决议。
监事会认为: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01年中期财务报告出具的无保留审计意见及所涉及事项是真实、客观的;公司2001年中期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关于公司2001年中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决议。
三、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章程的修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四、关于公司设置独立董事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等均符合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实施指引》的要求。
五、关于提取有关资产减值准备的办法。
六、关于深圳市盐田港出口货物监管仓有限公司等控股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0一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