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原定于2002年10月18日召开200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大会提案之二为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由于公司与拟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9月18日之前)完成内部工作程序,本公司董事会决定不将此议案提交于2002年10月18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二年九月十七日
为了得到我们网站最好的体验效果,我们建议您升级到最新版本的Internet Explorer或选择另一个web浏览器.一个列表最流行的web浏览器在下面可以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