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 习元政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一、航运业碳排放现状与挑战
1. 航运碳排放现状
以散货船为例,现阶段虽然部分船东开始着手建造绿色可替代燃料船舶,但已经下水及正在建造的船舶中,以燃料油为动力的船舶仍为最主要船型。以主流的巴拿马型散货船为例, 其每天的耗油量大概在24 t 左右,根据克拉克森数据,截至2023 年底,全球仅巴拿马型散货船合计3 131 艘,可见航运企业是名副其实的碳排放大户。航运碳排放占全球碳排放的2.5%,这一数字预计在2025 年达到3.5%,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促使航运企业低碳化发展, 航运对全球环境的负面影响将进一步加深。
2. 低碳发展背景下航运业面临的挑战
随着全球气候问题日益严重,减少碳排放已经成为各个社会参与群体的共同责任。航运企业作为燃油大户,低碳化发展意味着船舶能源转化的高效率,将有效降低航运企业成本压力,这在航运市场持续低迷的今天对企业十分重要。低碳化发展,意味着船东必须进行设备改造、拆解老旧船、新造节能船,将加大企业经营压力。现今国际航运组织及部分国家相继提出减少航运碳排放的计划,欧盟甚至在2024 年将航运纳入碳排放交易体系,对航运企业分配碳排放配额,并计划对超出配额部门进行费用征收,这将进一步增加航运企业的碳排放成本。航运企业需要平衡低碳发展和生产经营的关系,既要主动承担低碳发展的社会责任,又要保障经营的可持续性。
二、行政法对航运企业低碳发展的规范作用
1. 行政法的规范机制
行政法的规范机制是一个全面而细致的制度体系,包含了法律规范的制定、执行、监督以及法律程序等主要环节。行政机关通过制定明确的行政法律规范,得以合法、公正地行使职权;在执行过程中,行政机关严格遵循法律程序,确保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同时, 内外部监督机制共同发力,防止权力滥用。这一规范机制的存在和有效运行,是企业权益的重要保障,促进了社会的稳定和公正发展。
2. 行政法如何规制航运企业低碳化发展
行政法通过一系列的引导性、具体性规制措施,能有力地规制航运企业进行低碳化发展。首先,行政法明确指出航运低碳化发展的行业路径,形成政策引领作用。其次,行政法对航运企业在环境保护方面的责任和义务进行明确,要求其通过设备或技术升级措施减少碳排放。同时,行政法建立严格的监管机制,对航运企业的碳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确保其符合低碳发展的要求。最后,行政法还提供政策性激励措施,如税收减免、政策扶持等, 鼓励航运企业积极采用低碳技术和设备,推动航运绿色发展。
三、行政法对航运企业低碳发展的促进作用
1. 行政法的政策引领作用
行政法可以为航运低碳化发展提供明确的法律框架和指导原则,能够引导和规范政府及航运企业的行为,推动全行业向低碳化方向发展。行政法通过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政策措施,激励航运企业对船舶主机进行技术升级、安装碳排放回收设备,并且行政法能够加强政府对航运企业低碳化发展的监管和执法力度, 以强制性手段推动整个行业的绿色可持续发展。政府通过优化行政法促进航运低碳化发展的模式,可以促进其参加航运低碳化相关的国际条约、协议和组织,各国、各区域可以共同研究和应对航运业面临的碳排放问题,推动全球航运业的绿色转型。
2. 行政政策对航运企业的利益保障
行政政策在保障航运企业低碳发展的利益方面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这些政策通过定一系列法规和标准,不仅引导航运企业走向绿色低碳的发展道路,还为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首先,行政政策通过设定严格的碳排放标准,限制航运企业的碳排放量,促进企业的低碳转型。对于主动采取低碳技术的航运企业,政策提供相应的奖励和补贴,进一步激发企业的低碳发展动力。其次,行政政策可以推动航运企业加强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政府通过设立设备升级研发基金、提供税收优惠等措施,鼓励企业投入更多资金、人力、技术资源用于研发低碳技术,提高船舶主机能效,减少污染排放。此外,行政政策可以加强与全球化航运组织的合作,推动建立全球统一的航运碳排放标准,保障各国航运企业在国际市场上获得更公平的竞争环境,进一步维护其低碳发展的利益。
四、新加坡政府的航运低碳化实施路径
新加坡作为世界航运中心之一,深知航运业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影响,因此积极采取措施来推动航运低碳发展,其在航运低碳化方面的经验可供全球借鉴。首先,新加坡政府制定了严格的环保法规,要求航运企业减少碳排放。这些法规对船舶的能效标准、燃料使用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规定,从而促使航运企业加强低碳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其次, 新加坡还通过提供绿色航运优惠措施来激励航运企业减少碳排放。比如,对于能效高的船舶,新加坡给予登记费和吨位税等方面的减免,从而鼓励航运企业使用更环保的船舶。此外,新加坡还积极推动航运业与可再生能源的结合。例如,鼓励船舶使用液化天然气或零碳燃料等低碳能源,以减少对化石燃料的依赖。同时,新加坡还大力发展港口岸电设施,让靠港船舶能够使用清洁能源,进一步减少碳排放。最后,新加坡还与国际组织和其他国家合作,共同推动航运低碳发展。
通过分享经验、交流技术等方式,与全球组织共同推进航运低碳化发展。
五、我国行政法对航运低碳化发展的实践性
1. 税收优惠
建立退税或税收优惠政策是促进航运企业低碳发展的重要途径。航运企业每年贡献大量税收,且该行业属于传统的重资产型产业,企业运转需要大量的流动性资金,针对进行低碳化改造的企业实施税收优惠,将在很大程度上补充公司现金流,保障企业设备升级中的生产延续性,提高企业低碳发展的积极性。当前欧盟已经出台碳排放额度制度,对超过碳排放额的航运企业额外征收碳排放费用,这明显增加了企业的经营成本。政府通过税收优惠手段, 对符合碳排放标准的企业进行退税或减税行为,刺激航运企业主动进行低碳化改造,并朝着绿色环保方向发展,既体现了政府在政策性激励方面的主动担当,又实现了政企合作共赢的良好局面,是适应现代社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大体现。
2. 资金扶持
一是政府可以通过设立低碳专项基金,对使用低碳技术的航运企业进行现金补贴,企业可以使用该资金购买节能环保设备、研发低碳技术,以及进行相关的技术改造和升级,甚至可以将该部分资金投入经营活动,通过现金补贴,政府可以降低企业低碳化发展的成本,提高企业积极性。二是政府可以通过金融机构向企业提供低息贷款或优惠贷款,并规定该类贷款用于企业的设备更新或新造绿色动力船舶方面,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提高其资金流动能力。三是政府可以建立奖励机制,对航运低碳化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进行奖励与表彰, 激励企业继续朝向低碳化发展,并通过打造行业品牌企业,对品牌企业进行业务推介,带动整个行业的低碳化发展。
3. 行业配套设施建设
当前已有大型航运企业主动适应行业低碳化发展趋势,选择甲醇双燃料、氨燃料动力、纯电动力等新型动力进行新造船建设,但当前行业主要设施配套及标准制定都以传统燃油货船为基准,缺乏全球性的新能源船舶配套设施及行业标准。在当前已有企业主动选择新造绿色可替代燃料船舶的有利条件下,政府应采用适度超前的政策并进行适度超前的设施建设,如:鼓励船用发动机研发企业集中研发一批液氨、甲醇或纯电发动机;与船级社合作,发布全国甚至全球性的可替代燃料船舶行业标准,为新造船各项建造及证书申请工作提供依据;配套建设绿色燃料或充电基地,鼓励建设甲醇或液态氨加注船舶,解决新型绿色船舶的燃料加注和充电难点,真正实现船舶新能源动力航行,实现低碳化发展。
4. 鼓励企业拆造并行
2022 年以来,航运市场处于下行周期阶段,船舶运力供给与需求难以平衡,新造船不断下水,老旧船拆解不见明显成效。在经济增长放缓的背景下,运输需求增量减少,运力持续增加,导致整个行业船多货少的局面严重, 行业生态被严重破坏,企业盈利能力大幅下降。在航运市场低迷的背景下,推进低碳化发展,需要政府厘清供需关系,在需求难以明显拉动的情况下对船舶运力进行更新,对航运企业及拆船企业进行补贴,鼓励对下水年限较长的船舶进行拆解,减少高能耗船舶规模,同时, 对新造绿色船舶企业进行补贴,鼓励船东进行运力升级。通过拆造结合的调节措施,减少市场运力供应,实现行业供需平衡,增强企业盈利能力,激发企业主动进行低碳改造的动力, 打造全行业的绿色发展生态。
六、行政法在航运低碳化发展中的挑战与前景
1. 行政法在航运低碳化中的挑战
首先,制度层面的挑战在于行政法需要不断完善和更新。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环保意识的提高,低碳发展的标准和技术也在不断变化。行政法需要紧跟时代步伐,及时修订和完善相关法规,以适应新的发展需求。然而,法律的制定和修订过程往往繁琐复杂,需要耗费大量时间和资源,这就给行政法带来了不小的挑战。其次,执行层面的挑战同样不容忽视。尽管行政法为航运企业低碳发展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规范,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一些企业不遵守法规、逃避监管的情况。这可能是由于企业追求短期经济利益,忽视了长期环保责任,也可能是由于监管部门执法力度不够,导致法规执行不力。因此,加强执法力度、提高监管效率是行政法面临的重要任务。此外,航运企业的低碳化发展还需要得到社会各界的支持和配合。行政法虽然能够提供制度保障,但要想真正推动航运企业低碳化发展,还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等多方共同努力。这涉及政策宣传、技术推广、资金扶持等多个方面,需要各方协同作战,形成合力。
2. 行政法在航运低碳化发展中的机遇
航运低碳化作为近几年新提出的发展趋势,对于行政法的发展具有促进作用。行政法作为政府机关行使权力的基本遵循,是保障行政管理有效实施的重要途径,随着国家治理体系的不断完善,行政法也需要不断适应新的社会发展阶段,进行升级与革新。针对航运低碳化这一新的发展阶段,行政法需建立有效力、有保障的法条来引导该趋势的有益化发展,以促进行政法的升级完善。航运业作为全球化程度较高的行业,政府积极参与该行业的治理, 将增加我国政府与全球政府、组织交流的机会,扩大我国政府相关部门的视野,引进国外先进的理念,实现治理能力再提升。
七、结 论
行政法作为推动航运业绿色转型的重要法律工具,通过制定明确的法规和政策,为航运低碳化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和导向作用。同时,行政法保证了低碳发展政策的监管和执法力度,促使航运企业积极采取低碳化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碳排放。此外, 行政法还通过激励机制和政策扶持,鼓励航运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推动航运业的可持续发展。行政法将在航运低碳化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促进航运业的绿色转型和可持续发展, 并在推动航运低碳发展的路径中进行自我升级和革新,以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