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新闻
交通部宣布五项措施推动两岸海上直航
发布时间:2007-04-30 00:00:00      来源:中国港口资讯网

●鼓励台湾相关企业直接投资参与大陆码头、公路建设和经营 
●台湾企业可直接在大陆设立八类独资企业和两类合资企业 
●福建沿海与金马澎海上直航运输收入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为台湾船员和潜水员培训、发证提供方便,免收考试和发证费用 
●支持、鼓励两岸海上搜救、打捞技术交流与合作 

京华四月,春和景明,4月29日闭幕的第三届两岸经贸文化论坛结出了丰硕成果,不仅通过了本届论坛的共同建议,交通部、教育部、公安部、人事部、国家民航总局、国家旅游局等部门还宣布推出一系列惠台政策,推动两岸经贸关系、文化交流健康稳定发展。其中交通部的五项政策措施将务实推动两岸尽快实现海上全面、直接通航。 

据悉,台湾在大陆设立的独资船务公司的业务范围包括为母公司拥有或经营的船舶提供揽货、签发提单、结算运费、船舶代理服务和签订服务合同等日常业务服务;独资集装箱运输服务公司的业务范围包括订舱、拆装箱、仓储、签发货物收据、收取运费及其他获准服务的费用、维修和保养集装箱及其设备、联系及与卡车公司签订运输服务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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