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港口协会法律与商务专业委员会

 中国港口协会法律与商务专业委员会简介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要“支持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发挥社会组织对其成员的行为导引、规则约束、权益维护作用。”中国港口协会自成立以来,十分重视港口企业法律与商务问题,特别是近十几年来,协会在年度法律与商务人员专业培训、专业教材编写、专项问题研究、重大问题处理等方面都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发挥了积极作用,并锻炼了港口企业法律与商务人员,协会对成员单位的“行为导引、规则约束、权益维护”都已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为协会法律与商务专业委员会的设立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另一方面,通过十几年的飞速发展,中国已经是世界港口大国,但国内针对港口企业的立法特别是针对港口企业的民商事立法尚相对滞后,港口业务又具有其独特性,港口企业在处理某些具体法律商务问题,特别是在开展一些新的港口业务时常常面临法律适用的困惑,一些较大规模的港口企业尚能通过自订规则、自定合同文本等方式来自我保护,而规模较小的港口企业就难以做到。因此,在中国港口协会设立法律与商务专业委员会,通过专业委员会为全国港口企业提供优质的、权威的、专业的、高效的法律和商务服务,制订行业通行的操作规范和文本,应对突发重大法律商务问题,培训法律与商务专业人才就显得重要而迫切。

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全国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14]38号),我会设立“中国港口协会法律与商务专业委员会”,并于2017年5月30日经中国港口协会七届七次理事会审议通过。

一、设立法律与商务专业委员会的目的及意义

设立中国协会法律与商务专业委员会,一方面是落实依法治国的要求,另一方面,也是广大港口企业加强协作、增进沟通,增强自我约束、自我保护、共同发展的需要。将港口法律与商务集中在一个专业委员会还有助于避免法律与商务“两张皮”现象,有助于在法律的框架下开展商务活动,以商务的需求展开法律服务。该专业委员会的设立,将有利港口企业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促进我国港口企业和港口行业更好发展。

二、法律与商务专业委员会主要工作内容

该专业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内容:一是回应港口企业共同的法律与商务诉求,研究港口企业遇到的共性法律与商务问题,争取有利于港口企业和港口业务发展的法律环境;二是制定港口企业开展法律与商务活动的标准、规范、文本;三是推动港口企业法律事务机构和法律工作者队伍建设,通过培训提高港口企业法律与商务专业人才素质和能力;四是为全国港口企业提供法律智力支持,为会员单位乃至所有客户提供优质的、权威的、专业的、高效的法律服务;五是助力港口企业人力资源开发,促进行业发展,通过加强职后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港口从业人员素质。

三、法律与商务专业委员会组织机构

中国港口协会法律与商务专业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委员15-30名、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1名,内部或外部专家、顾问若干名。该专业委员会秘书处设在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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