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15日,海协会和海基会在台北签署的两岸之间海运直航、航运直航和直接通邮的协议正式全面启动。“三通”后的首个春节黄金周,闽台交流持续走热:厦台空中直航往返人次大幅增长;大批台胞取道厦金航线探亲访友,旅游观光;福建沿海与台湾金马地区海上客运航线运送旅客超过2万人次。与此同时,2009年首月,闽台贸易继续大幅下降,降幅近五成。
海峡两岸“大三通”对一直扮演两岸贸易“桥头堡”的福建提出了新挑战和新课题。厦门大学台湾问题研究专家指出,两岸“三通”后,闽台交流合作将呈现机遇与挑战并存的态势。
闽台贸易首月大幅下降 福建对台贸易优势面临新挑战
据统计,2009年1月,闽台贸易总值为3.3亿美元,同比下降49.5%。闽台贸易连续3个月降幅超过40%,贸易值创2007年以来新低。从2008年9月开始,闽台贸易首次出现负增长,降幅为14.1%。
数据显示,1月份,闽台贸易中的加工贸易进出口、一般贸易进出口、小额贸易进出口全线告跌,其中加工贸易跌幅最大。1月份,闽台加工贸易进出口1.8亿美元,同比下降55.6%;一般贸易进出口1.3亿美元,同比下降32.8%;小额贸易进出口492.1万美元,同比下降14.7%。
在进口方面同样不容乐观。1月份,福建自台进口机电产品、塑胶、纺织品、钢材和零关税水果贸易值均呈大幅下降态势。1月份,福建自台进口机电产品1.3亿美元,同比下降62.5%;自台进口初级形状的塑胶3458万美元,同比下降49.8%;自台进口纺织品1437万美元,同比下降48%;自台进口钢材1035万美元,同比下降54.6%;自台进口零关税水果20万美元,同比下降47.6%。
厦门海关官员表示,“大三通”为深化两岸经贸交流与合作打开了新的通道,但也淡化了福建对台贸易“桥头堡”的作用。如何在新的两岸互动格局中找准定位、发挥优势,成为福建面对的新挑战和新课题。
当前闽台交流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三通”全面开放后,福建前沿效益不再凸显,闽台交流合作将受到冲击,主要表现在:
第一,福建航点所辐射的区域范围会有所缩小,港口将无法形成对台的“漏斗”效应,加上空运航点与台湾航点之间没有实现直飞,在时间和价格上没有明显优势。同时,福建未能成为货运包机的航点,可能会影响到来福建投资台商的投资倾向。
第二,福建港口吞吐量会受到冲击,两岸空运、海运直航协议中,大陆开放了21个客运包机航点和63个港口,直接导致福建沿海与金马地区海上客运航线(即小“三通”)及马尾、厦门、高雄的“试点直航”受到冲击,其他省市一些本要通过福建港口转运台湾的货物,现在可以直接发往台湾,一定程度上冲击了福建港口对台吞吐量。
第三,福建通邮地位有被边缘化的危险。通邮协议中,尽管福建有2个交换局,占这次通邮的1/4,但在实际邮路组划中,预计只有江西邮件归福建。
不过,当前闽台交流合作也面临新的机遇:
一是福建与台湾的“五缘”优势更受关注,将有更多的台湾同胞会到福建投资发展。两岸“三通”直航后,两岸交流交往会带来新一轮高潮,福建可以在“水涨船高”中寻找新的发展机会。
二是福建与台湾有航运优势,福建8个开放口岸与台湾港口距离最近,航程最短,运费最省,时间最短,有利于闽台港口衔接以及差异性合作,有利于加密闽台双向集装箱和散杂货航线。
三是福建与台湾通邮也有优势,中国货运邮政航空公司在福州、厦门设置了航点,有完善的邮政网络组织,有丰富的对台通邮经验,完全有充裕的时间和能力执行往返于台湾的邮件运输任务。
福建应成为两岸直航综合枢纽 中西部进出台湾的通道
面对新形势,下一阶段闽台交流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是将福建建成两岸海空直航的综合枢纽,作为两岸人员、货物中转和服务中西部对外开放的重要通道。
——实现海运直航的新拓展。积极推动福建船公司依托香港注册的公司在台北、高雄设立公司或办事处,加强与台湾有关方面的联系,拓展经贸及相关代理业务,进而推动福建船公司在台湾设立分公司。
——继续创建“小三通”客运品牌。建设一流的对台客运码头,增配船只,提升服务品质,创新增值服务,打造价格优势,实现无缝对接,努力扩展客源,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实现“落地签证”,促进“小三通”成为大陆赴台湾旅游的主通道之一。
——大力发展闽台滚装运输。近期福建引进了长期开展滚装运输的中远集团、中外集团、中海集团等公司进入,开展闽台滚装运输,鼓励台湾混装运输公司与福建衔接。
——构建中西部对台通道。充分利用福建所有一类口岸对台开放的优势,主动着手开展与中西部省份的对接工作,进一步完善港航及铁路等基础设施建没,加快出海大通道。
——争取空运直航新提升。争取厦航、福建航点始发至台湾的客运包机腹舱载货,以及执行两岸包机的航空公司开通福州、厦门至台湾(台中、澎湖等)的航线,推动空中货运直航。
闽台金融合作是未来闽台合作的新突破口
厦门大学专家认为,下一阶段闽台交流合作的突破口,是加大金融支持闽台经贸合作的力度。闽台应在两岸金融机构互设、资本市场准入等方面,为两岸全面的金融合作交流先行试点,探索推进,积累经验。
——创新金融机制,满足两岸货币兑换及结算服务需求。争取有关部门批准在福建沿海地区设立办理外币兑换业务的非银行专业机构。提高人民币携带限额,简化对办理新台币兑换业务的单证审核要求。同时,积极推进银联卡在台湾使用,推出人民币和新台币双币信用卡。
——争取在闽建立两岸货币清算试点,积极引进台湾银行业在福建设代表处,推动银行机构互设,支持台资人股建立海峡银行,扩大银行业务合作。
——鼓励两地保险机构股权合作和开放两岸保险市场。鼓励台资企业在闽设立或参股合资保险经营机构,尤其是法人机构。搭建闽台保险交流平台,鼓励闽台人才流动。
——鼓励和支持台资金融机构在福建设立或合资成立财务公司、投资银行、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服务公司等机构,在政策上予以支持其开展业务。建立两岸企业和个人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
——发展非银行机构、中介机构等服务机构合作。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和信息共享,两岸金融和司法信息交流,两岸货币政策和外汇政策的协同等机制。(□ 李慧颖 余瑛瑞/文)
来源:中国信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