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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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8年12月1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同意重庆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将寸滩港区二期工程土地由划拨转为出让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将寸滩港区二期工程面积约为540926.2平方米(以交地面积为准)划拨地转为出让地,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向重庆市财政局支付土地出让金约7789.3373万元(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八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