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个别和连带责任。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8年10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董事11人,参加表决的董事11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现有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变更的议案》
会议同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及相关规定,对长期股权投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与计量、固定资产--经营租赁、合并会计报表等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增加相应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充预计200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0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对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项审议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