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完成人: 施伯香 李忠奎 王述诗 邱志雄
徐兴林 杨鸣慧
主要完成单位:南通港口协会
交通部科学研究院
成果简介:
地主型港口模式是一种利用国家土地和岸线等资源进行港口基础设施的融资方式。其主要特点是:一是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由政府负责;二是港口规划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职能相统一;三是确立了港口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长远、固定的投融资渠道,实行滚动开发;四是对港口物流的发展,港口产业的集聚,以及港口城市功能的发挥提供了支撑。
2005年3月,由南通市港务局委托南通港口协会和交通部科学研究院组织开展《南通市实施地主型港口模式研究》课题的研究工作。课题组组织专家进行大量调查研究,从南通市的实际情况出发,对南通市实行地主型港口模式的适应性和可行性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
南通市实施地主型港口模式适应了长江三角洲经济社会发展和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建设的需要,适应了长江黄金水道综合开发和运输持续增长的需要,适应了江苏省沿江沿海大开发的需要,也适应了南通市港口总体规划的实施。同时,沿海得天独厚的土地和海域资源、沿江岸线的优化整合、长江口综合治理工程的实施以及沿江沙洲的整治开发都为南通市实施地主型港口模式提供了可能。
地主型港口模式先后被应用到南通港通吕码头、洋口港的开发建设和横港沙和新通海沙整治开发建设项目中,实施效果明显,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课题组总结课题研究以及南通市实施地主型港口模式的实践成果,认为南通市实施地主型港口模式的理论研究中取得两点创新:
1、政府以岸线和土地使用权为控制点,整治整合深水岸线,投资建设公用码头,推进老港区改造,是南通市实施政府管理形式的地主型港口模式上的创新。
2.政府以土地海域资源为出资,引进国内外投资者进行资产合作,开发沿海港口公共基础设施,是南通市实施公司管理形式的地主型港口模式上的创新。
同时,课题组经过总结,认为地主型港口模式的应用对于港口的建设和发展的推动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有利于加大政府对港口公共基础设施的投入,吸引外资及民间资本投资港口经营和建设,减轻国有港口企业承担港口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负担。
2、有利于政府对港口规划的实施和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更好地贯彻落实《港口法》,提高政府管理港口的行政能力和服务水平。
3、有利于确立港口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固定的投融资渠道,实施滚动开发,满足政府和企业的发展需求。
4、有利于港口和城市的和谐发展,为港口产业集聚和港口城市功能的发挥提供支撑,提高港口对城市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
同时,对南通市实行地主型港口模式,推进港口基础设施建设提出了具有新意的若干政策建议,如实施港口国有资产管理和行政职能分离;统筹兼顾、综合整治、加大中央和地方政府对港口投入;沿江沿海岸线管理纳入港口总体规划等。这些建议意见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为南通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正确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对江苏省乃至全国港口发展模式具有重要借鉴和指导作用;本研究成果具有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亟待在全省全国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