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基本信息
地点:珠海市香洲梅华西路62号
邮编:519001
联系电话:2266883(上班时间)2263532 (下班时间)
二、领导班子成员
局长:黄悦松
副局长:刘云、关小帆、周慧珍、黄文忠
三、主要职责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珠海市交通局(港务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珠府办[2001]150号),市交通局(港务管理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交通行业发展战略、政策和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
(二)拟订全市交通行业发展和建设规划;负责交通建设项目的审(报)批、交(竣)工验收;负责管理港口公共设施;组织交通重点工程建设的实施和监督管理。
(三)负责交通规费及公路、桥梁、隧道通行费收费站(点)的行业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交通规费征收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四)对交通运输市场和交通基本建设市场实施监督、管理和调控;监督运输企业、港务企业经营行为和服务质量;维护交通行业平等竞争秩序;引导交通运输企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五)制定交通的运力投放额度和年度运行调控计划;负责路政、运政管理及其行政执法;负责客货运站场、客货运代理、汽车租赁、搬运装卸、汽车与摩托车维修业、汽车美容护理、营运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经营性停车场(点)等服务行业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引航、理货、港口公用码头、专用码头(含装卸点)。
(六)负责组织实施交通战备、救灾、抢险等政府指令性物资的运输,做好各种运输协调、港口疏港工作。
(七)负责全市机动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及交通职业培训的行业管理工作。
(八)负责交通行业科技信息推广和运用的协调工作;指导、监督交通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实施;负责行业的统计、汇总;指导行业协会的工作;负责协调和组织交通招商引资和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开展国内外港际间的合作与交流。
(九)实施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交通工程的质量监督与管理。
(十)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内设机构
交通(港务管理)局内设办公室、人事监察科、政策法规科、规划建设科、综合运输科、港口管理科、安全技术科、通信民航科等8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文秘、档案、宣传、信息、信访、保密、督办、调查研究、机关安全保卫、接待和后勤管理等事务;负责宣传、机关作风建设、社会治安治理;负责本机关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交通规费征收和监管工作。
负责人:邓振平 办公电话:2512168
(二)人事监察科
主要职责:负责党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人事调配、干部监督、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技术职称聘用、社会保险、离退休人员管理和征兵等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女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出国(境)证件报批管理;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和职业培训工作。
负责人:凌 娜 办公电话:2266083
(三)政策法规科
主要职责:拟订全市的交通政策和法规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的法制工作;负责普法和执法听证;负责交通行政复议和执法监督工作;承办交通行政诉讼案件,负责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及交通稽查工作。
负责人:刘万明 办公电话:2261662
(四)规划建设科
主要职责:制定全市交通行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建设规划和编制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及检查监督;负责交通建设项目的审(报)批、交(竣)工验收;负责交通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与管理;负责交通设计咨询、监理、施工资质咨询登记的审(报)批;负责港口岸线审批和组织协调交通重点项目的建设。
负责人:李仕荣 办公电话:2532638
(五)综合运输科
主要职责:负责全市公路、水路、铁路、管道、城市公共交通的监督、管理和调控;编制全市客货运输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运力投放额度计划;负责交通运输运力投放的管理;负责营运车辆、船舶出入境运输项目管理;负责全市公共交通项目、规划运力线网的管理;负责监督、检查行业经营行为、服务质量和全行业统计及经济分析工作;负责上级交办的抢险救灾等指令性任务;负责指导行业协会的工作。
负责人:贺卓娃 办公电话:2265192
(六)安全技术科
主要职责:负责协调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汽车、摩托车维修业开业、变更业务的核准和经营资质管理;负责船舶维修企业的初审;评定车辆技术等级,管理车辆二级维护和综合性能检测;管理审批机动车驾驶学校,监督驾驶员培训教学资量;指导交通技术改造;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环境保护法规的贯彻执行。
负责人:沈保光 办公电话:2512238
(七)通信民航科(加挂珠海机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主要职责:负责修订地方民航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市民航业的综合管理和统筹协调与监督工作;负责有关发展地方通用航空服务项目、外地驻珠海民航单位设置、航空运输、航空货运服务等审核工作;负责民航业业务统计;负责推进交通信息网络建设和应用系统开发的组织、协调、推广工作。
负责人:陈文彬 办公电话:2263646
(八)港口管理科
主要职责:负责港口的公用码头和专用码头(含装卸点)以及理货、引航的管理与监督;受理港口经营人申请开业、停业、变更经营范围审批与发证;负责港口公益性基础设施的管理;负责港口行政性规费的征收,监督港口经营人收费及服务标准;负责维护港口运营秩序;收集、上报港口运输统计报表,汇集、发布港口技术和经济信息,组织港际间的合作与交流;负责港区岸线管理。
负责人:刘伟东 办公电话:2264238
(九)交通战备办公室
交通战备办公室挂靠交通局,正处级,由交通局局长兼任该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国防交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有关规定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交通战备系统的国防交通工作,协调处理有关问题;为军事行动和其他紧急任务组织交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