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5月9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和E-mail 的方式发出第五届董事会2008 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的书面会议通知。会议于2008年5月12日上午以通讯方式进行并做出决议。会议应参加董事九人,共有九人参与通讯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解除青岛胜通公司股权收购相关协议的报告》。鉴于公司于2007年8月30日与相关方签署的《关于青岛胜通海岸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原则协议》和《关于胜通公司股权转让所涉及四方港区北区有关事宜的原则协议》中提及的岸线和土地之功能规划已决定按青岛市新的城市发展重大战略进行调整且正在变更之中,上述两项协议已不具备继续履行的基础,董事会一致同意解除上述两项协议,并同意授权董事长与相关方就解除上述两项协议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