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五届八次监事会于2008年4月7日在天津港办公楼1205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08年3月2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因公司向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购买资产,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公司股本发生变动,同意将公司章程中涉及公司股本内容的条款进行修改。因公司资产规模发生变化,同意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与《公司章程》中涉及交易及关联交易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条款进行修改。同时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条款。
对原公司章程第六条、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一百一十条、第一百二十九条、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百六十七条、第一百六十八条、第一百六十九条进行修改。
对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三十八条、第五十四条进行修改,将第三十九条条款删除,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自第四十条开始,顺序号依次递进,修改后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由共计六十八条改为共计六十七条。
对原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一条、第三条、第五条、第七条、第九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进行修改。
对原监事会议事规则第一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九条进行修改。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范江先生工作变动,无法履行职工代表监事的职责。公司监事会同意范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经公司职工代表会议选举王金忠先生作为职工代表直接进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王金忠,男,45岁,大学文化,高级政工师。曾任天津港第四港埠公司党委宣传部副部长、科协办公室主任、安监科副科长、党委宣传部部长、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企业策划部经理。现任天津港第四港埠公司工会主席。王金忠先生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特此公告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8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