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由于本公司正与相关方商议资产收购事项,将于近期公告相关事宜。本着信息披露“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深赤湾A”和“深赤湾B”)于即日起停牌,直至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要求披露有关情况后复牌。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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