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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6年8月25日上午十一时在深圳市赤湾石油大厦十一楼第五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五名,实际出席会议四名。余利明监事会副主席因事未能出席会议,但表示同意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并授权聂琦监事代表本人出席该次会议,发表意见并签署会议相关文件。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各项议案均获得出席监事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并同意《2006年度中期报告全文及2006年度中期报告摘要》的内容,全票通过该报告;
2、审议并全票通过《关于修改的报告》,并同意将该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议事规则》修改稿详见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〇六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