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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29日,公司收到第二大股东北海市高昂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股票24,555,999股,占总股本的17.28%)《关于提请召开公司股东大会更换公司监事的函》。北海市高昂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单独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要求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解除王学利的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职务,以及选举新的监事会成员的事项,并向该次股东大会推荐梁勇为公司监事。
董事会根据上述股东的提议,经审核,决定于2008年2月22日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向本次股东大会提交《关于要求解除王学利监事职务的提案》和《关于选举梁勇为公司监事的提案》(见附件)。
关于召开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见公司本日公告。
特此公告
附:1、《关于要求解除王学利监事职务的提案》
2、《关于选举梁勇为公司监事的提案》
北海市北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02月01日
1附件:提案一
关于要求解除王学利监事职务的提案北海市北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2008年1月2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了《关于对北海市北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处分的决定》(深证上字[2008]13号),公司监事王学利的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及公开认定其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为此,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北海市北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持有占北海港公司总股本10%以上股份的股东,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解除王学利的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职务。
以上提案,请审议
北海市高昂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008年1月29日
2提案二
关于选举梁勇为公司监事的提案北海市北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2008年1月2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了《关于对北海市北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处分的决定》(深证上字[2008]13号),公司监事王学利的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及公开认定其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为此,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北海市北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持有占北海港公司总股本10%以上股份的股东,经研究,特推荐梁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以上提案,请审议
附:梁勇先生情况
北海市高昂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008年1月29日
梁勇先生情况
一、 基本情况
梁勇,男,中共党员,出生日期:1973年2月23日,学历:大学本科,职称:助理工程师。
学习及工作经历:
1996年8月从大连理工大学机械工程系毕业;
1996年8月至2000年4月于北海新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5月27日后更名为北海市北海港股份有限公司)机械修造厂任技术员;
2000年4月至2003年1月于北海新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党政办公室任总经理秘书;
2003年1月至今于北海市北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任副经理,证券事务代表。
二、 兼职情况及与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关联关系:
梁勇先生目前不在其他任何机构或单位兼职,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 披露持有北海港股份情况:
梁勇先生目前不持有北海港股份。
四、截至目前,梁勇先生未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有《公司法》、《北海港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