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北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6年5月29日09:00以传真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5月2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应通知到董事9名,实际通知到董事9名。董事长徐文元先生,董事杨延华先生、谢文浩先生、刘海秋先生、苏华春先生、陈怡女士,独立董事赵树梅女士、谷燕铭女士、牛志伟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之规定。与会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制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上的条款修改公司章程,并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作相应的调整。
2.《关于召开北海港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06年6月29日召开北海港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题:
(1)《北海港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北海港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北海港200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关于200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有关事项详见公司今日《关于召开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北海市北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