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二〇〇五年八月二十二日上午十时在深圳市赤湾港赤湾石油大厦十一楼第五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五名,实际出席监事四名,余利明监事会副召集人因在外地出差未能与会,表示同意本次会议审议的《公司二○○五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委托聂琦监事代为出席会议、发表意见并签署会议相关文件。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全票通过《二○○五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特此公告。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〇五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