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04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于二〇〇四年九月三日上午九时召开。会议采取通讯表决方式。会议应参加董事九人,因刘章俊董事、郑少平董事回避,共有七人参与传真表决。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更换公司总经理的报告》,同意刘章俊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并接受王芬董事长的提名,同意聘请郑少平先生(个人简历详见附件一)担任本公司总经理。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详见附件二)。
特此公告。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四年九月四日
附件一:郑少平先生简历
郑少平,男,四十一岁,获大连海运学院航海专业学士学位,海商法研究生毕业。于一九九〇年加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赤湾港集装箱有限公司,曾任该公司业务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赤湾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总经理。一九九八年十二月至二〇〇二年五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二〇〇三年四月至今受聘出任本公司副总经理。一九九九年五月至今出任本公司董事。
附件二: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04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04年9月3日召开,审议了《关于更换公司总经理的报告》。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更换总经理的事宜发表如下意见:
一、解聘公司总经理的程序合法。
二、聘任公司总经理的程序合法。
1、 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合法。经审阅郑少平先生的个人履历,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57条、58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2、 公司总经理的提名方式、聘任程序合法。公司总经理的提名、聘任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3、 经本人了解,郑少平先生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立民
独立董事刘瑞起
独立董事吴博韬
二〇〇四年九月三日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2004年9月3日做出决议,同意本公司向深圳市商业银行福星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贰亿元整,期限二年。
特此公告。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四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