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二00二年十一月四日在公司本部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九人,共有九人参与传真表决,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讨论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赤湾港航参与合作开发妈湾港的可行性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二00二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及议程安排意见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二00二年十二月六日(星期五)上午9:00
(二) 会议地点:深圳市赤湾港赤湾石油大厦十一楼第五会议室
(三) 会议主要议程为审议《赤湾港航参与合作开发妈湾港的可行性报告》。
(四) 出席会议的对象:
1. 截止二00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星期四)交易结束时在深圳证券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A、B股)的股东及其授权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五)会议登记办法:
公司法人股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及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除出示该类证件外,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除出示该类证件外,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持有效证件于2002年12月5日上午9:00至下午5:00到深圳市赤湾港赤湾石油大厦1110室登记,异地股东可以持上述证件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均以12月5日下午5:00以前收到为准。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公司地址:深圳赤湾港赤湾石油大厦11楼
邮编:518068 联系电话:(86)755-26817355 26694620
联系人:裴姜媛、何颖班
传真:(86)755-26684117 E-mail:cwh@cndi.com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二年十一月五日
附: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人参加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二00二年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___________委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代理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帐号:_______委托人持股数:A/B股__________股
委托时间:二00二年 月 日
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