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规定》和《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特此公告本公司新增发行之4000万B股的有关情况。
一、新增发行股票的种类及数额
经本公司1995年10月28日股东临时会议通过,并经深圳市证管办批准,本公司新增发行人民币特种股票(B股)4000万股,向境外投资人配售已获圆满成功。
二、新股发行方式、价格及投资方向
本次新股发行采取私募方式配售,未专门安排向现有B股股东配售,但亦不限制现有B股股东购买,新股发行价为HK¥2.90/股,该发行价相当于配售期间平均交易价每股3.02港元折让约4%,公司此次集资约人民币1亿2千万元,其中人民币3,500万元将用于建设散粮筒仓的首期工程(仓容约40000吨),人民币8,500万元将用于在赤湾港建设多用途8号泊位。
三、新B股股东权益
此次新股的所有认购者都是欧洲、香港和新加坡的机构投资人和基金,新B股的持有者,参加本公司1995年度利润分配,其权益与新增发行前持有本公司A、B股的股东完全一致。
四、股权结构及净资产变化
此次新增发行4000万B股后,本公司股权结构及每股净资产变化为:
股份类别
发行4000万B股前
发行4000万B股后
股数(万股)
比例
股数(万股)
比例
发起人股
22447
65.73%
22447
58.84%
A股
5060
14.81%
5060
13.26%
B股
6644.7
19.46%
10644.7
27.90%
总股本
34151.7
100.00%
38151.7
100.00%
每股净资产*(人民币元)
2.48
2.55
净资产总额含本年度截至10月31日的税后利润
五、新股上市时间
此次新增发行之4000万股B股预计将于1995年12月15日或之前在深交所申请上市。
六、承销券商
此次新增B股由嘉诚证券有限公司独家承销。
七、备查文件
有关此次新增发行4000万B股的批准文件及相关资料备置于本公司办公场所(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赤湾港赤湾石油大厦12楼),供股东及有关部门查询。
特此公告
承董事会命
董事会秘书:袁宇辉
一九九五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