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2月6日、2月7日、2月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连续三次刊登关于"营港转债"赎回事宜的公告,并于2007年3月23日再次刊登关于"营港转债"赎回事宜的提示性公告。"营港转债"已于2007年3月26日停止交易和转股,未转股的"营港转债"全部被冻结,公司按票面金额105%的价格(即105元/张,含当期利息,且当期利息含税,个人和基金持有的"营港转债"扣税后赎回价格为104.59元/张)赎回了未转股的全部"营港转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营港转债"本次全部赎回数量为63,390张(即6,339,000元)。
"营港转债"本次全部赎回的本金为6,339,000元,由于金额较小,只占"营港转债"发行总额7亿元的0.91%,因此,"营港转债"的赎回对公司各方面的影响较小。
特此公告。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