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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2007-10-24 10:32:00      来源:中国港口资讯网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为保证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顺利开展,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需要对泊位进行疏浚维护,连云港港口集团轮驳公司(以下简称:轮驳公司)拥有专业的疏浚设备和专业的技术人员,长年从事港口泊位疏浚维护服务,轮驳公司通过市场招标或按市场公允价格为公司提供泊位疏浚维护服务,该服务事项构成我公司与轮驳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连云港港口集团轮驳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连云港港口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金396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孙明,住所为连云区中山路大松树北,经营范围为:沿海拖驳,沿海货运,港口疏浚,大件货物吊装,潜水作业,船舶及专用仪器仪表修理,国内船货代理,专业咨询;五金、金属材料、电器机械及配件、油漆、缆绳、船用辅机零售、批发、代购代销。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轮驳公司向公司提供必要泊位维护疏浚服务并获得价款。

2、所提供服务的质量标准按国家颁布的行业标准执行。

3、双方同意服务的价格通过市场招标或按市场公允价格标准执行,具体价格双方在每次的施工协议中加以明确。如公司认为轮驳公司要求的服务价格高于市场公允价格,公司有权另行选择其他施工单位。

4、预计每年费用在300万元-3000万元之间。

5、协议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09年12月31日。

四、合同签署情况:

拟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与连云港港口集团轮驳公司签署《泊位维护疏浚协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张龙平先生、于宁先生、王诚军先生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连云港港口集团轮驳公司拥有专业的现代化的港口泊位疏浚作业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连云港港口集团轮驳公司通过市场招标竞争或按市场公允价格提供必要的泊位疏浚维护服务,有利于保障公司正常生产运营、降低维护成本。

六、会议表决情况:

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白力群先生、陈光平女士、刘贵成先生回避表决。其余6名董事同意本关联交易事项。

七、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本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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