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2 年6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表决董事11人,实表决董事11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通过了《上市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自查报告》。
特此公告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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