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7年9月7日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转让深圳盐田西港区码头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决议》。公司于2007年9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进行了相关信息披露。
2007年11月13日,深圳盐田西港区码头有限公司23.33%股权转让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与和记黄埔盐田港口投资有限公司在西港区公司的股比实现35:65,将使西港区公司纳入整个盐田港区的统筹经营,将有利于盐田港区的航线调配,使西港区公司箱量的增长更有保障,有利于提高西港区公司的运营效率,有利于进一步加强与和记黄埔的合作,提高西港区公司的经济效益,更有利于长远的可持续发展。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