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与武汉中远物流有限公司、重庆炎黄新星信息产业发展公司签订的《重庆久久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合同》,公司以100万元的价格受让武汉中远物流有限公司持有的重庆久久物流有限责任公司10%的股份,以20万元的价格受让重庆炎黄新星信息产业发展公司持有的重庆久久物流有限责任公司2%的股份。受让后,公司持有重庆久久物流有限责任公司52%的股份(公司出资设立重庆久久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时,公司占重庆久久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总股份的40%,详见2002年4月6日的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公告),成为控股股东,重庆久久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另两名股东仍为上海港国际集装箱货运有限公司(持有重庆久久物流有限责任公司40%的股份)和重庆港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重庆久久物流有限责任公司8%的股份)。
特此公告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9月19日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为适应市场需求、提升内部管理,完善与广大客户、投资者的网络联系平台,公司将原有的网站域名:WWW.CQGJ.COM.CN注销,新注册的公司网站域名为WWW.CQGJ.COM、WWW.CQGJ.CN和中文域名:重庆港九·中国。
特此公告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