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日,接公司控股股东重庆港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来函,其转让给重庆城市建设投资公司的2000万股国有法人股股权转让手续已获重庆市政府渝办函[2003]11号文批准。目前正将有关资料报送国家财政部审批。
特此公告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三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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