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网站历史数据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发布时间:2002-12-20 14:25:00      来源:中国港口资讯网

上市公司股票简称:重庆港九

股票代码:600279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重庆港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延礼公司董事长

住所:重庆市渝中区朝千路3号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中区朝千路3号

联系电话:023-63100263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02年12月19日

特别提示

(一)报告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变动持股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报告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变动持股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四)本次股份减少系以股权转让的方式进行的。本次股权转让尚须得到财政部的批准。

(五)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出让人和所聘请的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义:

除非上下文义另有所指,本报告中下列用语具有如下涵义:

1、城投公司:指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

2、重庆港九:指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

3、港务集团:指重庆港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港口局:指重庆港口管理局;

5、协议股权:指乙方拟受让甲方现持有的重庆港九2000万股国有法人股;

6、双方:指重庆港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

7、元:指人民币元。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港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重庆市渝中区朝千路3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23,090.7万元

注册号码:渝直5000001801265

经济性质:国有经济

主要经营范围:以港务业务为主的综合性经营(代办客货运输、汽车货运,内河货运,装卸搬运货物,仓储,为本系统组织供应计划外钢材、有色金属、船舶机电产品、化工原料、橡胶制品、煤炭,航道港口水工工程,旅游服务,机械船舶制造及修理,建筑工程设计,销售糖果糕点、非酒精饮料、日用百货、家用电器、五金,授权经营、管理原重庆港口管理局所属的全部国有资产。)

经营期限:永久

税务登记证号码:国税渝字500103202814256号

(二)港务集团原系重庆港口管理局,成立于1952年,2002年10月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港口局改制为港务集团,港务集团系国有独资企业。港口局改制的具体详情见重庆港九于2002年12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临时公告。

(三)港务集团董事情况介绍

    姓名       身份证号           国籍  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
                                                   家或地区居留权
    张延礼  510203195402200818    中国    重庆          否
    杨自忠   510202550322501      中国    重庆          否
    哈  军  510211480213281       中国    重庆          否
    徐良柱  510214194907290411    中国    重庆          否
    李隆万  510211460911281       中国    重庆          否
    彭维德  510214520615201       中国    重庆          否
    洪  卫  320106196609100411    中国    重庆          否
    姓名       身份证号                   在公司任职
                                      或其他公司兼职情况
    张延礼  510203195402200818      董事长兼任重庆港九董事长
    杨自忠   510202550322501        董事、总经理
    哈  军  510211480213281         董事
    徐良柱  510214194907290411      董事、副总经理
    李隆万  510211460911281         董事
    彭维德  510214520615201         董事、总工程师
    洪  卫  320106196609100411      独立董事

(四)港务集团现持有重庆港九国有法人股14,000万股,占重庆港九股份总额的61.298%,为重庆港九的第一大股东。

(五)港务集团的关联法人为:

(1)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

(2)重庆久久物流有限公司

(3)重庆朝天门大酒店有限公司

(六)、港务集团无持有、控制(除重庆港九外)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港务集团和城投公司于2002年12月18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和《国有法人股托管协议》,《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为:港务集团将持有的重庆港九2000万股国有法人股转让给城投公司;双方同意以2001年12月31日重庆港九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依据,确定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为5.60元/股,转让的价款合计为1.12亿元;在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得到财政部批准后3日内城投公司将转让款以现金支付的方式一次性支付给港务集团;协议已于2002年12月18日经港务集团董事会和城投公司经理办公会批准;

《国有法人股托管协议》的主要内容为:港务集团将拟转让的重庆港九2000万股国有法人股委托给城投公司管理;双方同意委托管理的期间为: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港务集团将这2000万股国有法人股过户至城投公司名下时止。城投公司在托管期内享有所托管的国有法人股的权益,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次股权转让后,港务集团持有重庆港九的国有法人股变更为12,000万股,届时港务集团持有重庆港九的国有法人股的数量占重庆港九股份总额的52.541%,仍为重庆港九的第一大股东。城投公司受让重庆港九2000万国有法人股后,其持有重庆港九的国有法人股的数量占重庆港九股份总额的8.757%,成为重庆港九的第二大股东;

港务集团和城投公司未就港务集团持有、控制重庆港九的其余股份存在其他安排;

本次股权转让尚需得到财政部的批准。

三、前六个月内买卖重庆港九股份的情况

此报告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港务集团未进行其他买卖重庆港九股份的行为,港务集团关联法人及港务集团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亦无此类行为。

四、其他重要事项

1、港务集团无限制此次股权变动的合同、协议或其他文件。

2、港务集团无限制此次股权变动的判决、裁决或其他原因。

3、港务集团所持有的重庆港九国有法人股(包括拟转让给城投公司的2000万股)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4、港务集团不存在让重庆港九为其负债提供担保,或者损害重庆港九利益的其他情形;

五、备查文件

1、重庆港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

2、《股权转让协议》;

3、《国有法人股托管协议》;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重庆港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张延礼

签注日期:2002年12月19日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股票简称:重庆港九

股票代码:600279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

住所:重庆市渝中区人民路123-1号蒲田大厦8楼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68号中安国际大厦10楼

联系电话:023-69037101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02年12月19日

特别提示

(一)报告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报告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本次收购没有一致行动人。

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四)本次股份增加系以股权转让的方式进行的。本次股权转让尚须得到财政部的批准。

(五)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受让人和所聘请的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义:

 除非上下文义另有所指,本报告中下列用语具有如下涵义:

1、城投公司:指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

2、重庆港九:指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

3、港务集团:指重庆港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协议股权:指乙方拟受让甲方现持有的重庆港九2000万股国有法人股;

5、渝开发:指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6、双方:指重庆港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

7、元:指人民币元。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名称: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

注册地:重庆市渝中区人民路123-1号蒲田大厦

注册资本:人民币32,967万元

 注册号码:渝直5000001801051

代码:20281425-6

企业类型:国有

 经济性质:国有经济

主要经营范围:城市建设投资及项目咨询评估(二级)

税务登记证号码:500103450395679

经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2002年8月31日,城投公司总资产1221752.39万元,净资产582086.33万元。实现净利润123。08万元。

本次城投公司收购港务集团持有的重庆港九股份2000万股国有法人股所用资金为自筹资金。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68号中安国际大厦10楼

(二)城投公司成立于1992年12月,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和授权,进行筹集和管理城建资金的国有企业。

(三)公司经理情况介绍

  姓名       身份证号        国籍  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
                                                家或地区居留权
  华渝生  510202530621621    中国    重庆         否
  张玉昌  510202580309213    中国   重庆          否
  石本同  510202510922123    中国   重庆          否
  祁仁俊  510213510711241    中国   重庆          否
  谭志厚  510102500115087    中国   重庆          否
  粟志光  510202551203503    中国   重庆          否
  姓名       身份证号           在公司任职 
                               或其他公司兼职情况
  华渝生  510202530621621    总经理兼任渝开发董事
  张玉昌  510202580309213    副总经理兼任渝开发董事长
  石本同  510202510922123        副总经理
  祁仁俊  510213510711241        副总经理
  谭志厚  510102500115087        副总经理
  粟志光  510202551203503        总经理助理

(四)城投公司现持有渝开发国有法人股6146.712万股,占渝开发股份总额的52.29%,为渝开发的第一大股东。

(五)城投公司的关联法人为:

(1)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重庆诚投路桥管理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

(3)重庆诚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此次变动前,城投公司未持有重庆港九股份。

城投公司和港务集团于2002年12月18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和《国有法人股托管协议》,《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为:港务集团将持有的重庆港九2000万股国有法人股转让给城投公司;双方同意以2001年12月31日重庆港九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依据,确定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为5.60元/股,转让的价款合计为1.12亿元;在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得到财政部批准后3日内城投公司将转让款以现金支付的方式一次性支付给港务集团;协议于2002年12月18日已经签署并已经城投公司经理办公会和港务集团批准;此次转让成功后,城投公司持有的重庆港九股份占该公司股份总额的8.757%。

《国有法人股托管协议》的主要内容为:港务集团将拟转让的重庆港九2000万股国有法人股委托给城投公司管理;双方同意委托管理的期间为: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港务集团将这2000万股国有法人股过户至城投公司名下时止。城投公司在托管期内享有所托管的国有法人股的除处分权之外的所有权益,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城投公司和港务集团未就港务集团持有、控制重庆港九的其余股份存在其他安排;

本次股权转让尚需得到财政部的批准。

三、前六个月内买卖重庆港九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城投公司未进行其他买卖重庆港九股份的行为,城投公司关联法人及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亦无此类行为。

四、其他重要事项:

城投公司与港务集团无产权关联关系。

五、海南圣合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权转让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海南圣合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国有法人股转让的受让方和出让方分别具备受让和出让的主体资格,股权转让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待相关审核批准手续完成后,城投公司即可向股权登记公司申请办理股权过户手续。

六、备查文件:

1、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营业执照;

2、《股权转让协议》;

3、《国有法人股托管协议》;

4、海南圣合律师事务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华渝生

签注日期:2002年12月19日

你知道你的Internet Explorer是过时了吗?

为了得到我们网站最好的体验效果,我们建议您升级到最新版本的Internet Explorer或选择另一个web浏览器.一个列表最流行的web浏览器在下面可以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