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2年1月25 日上午在深圳市盐田港海港大厦十九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监事会主席王维柏召集并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1年修订版)的有关规定,现将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关于同意公司2001年工作总结及2002年工作计划的决议;
二、关于同意公司董事会2002年经营计划的决议;
三、关于同意公司董事会2002年投资计划的决议;
四、关于同意公司董事会2002年财务预算的决议;
五、公司改革补充养老保险工作实施办法;
六、关于同意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决议;
七、关于同意调整董事会下设三个委员会的决议;
八、关于同意建立公司信息披露责任制的决议;
九、关于同意调整深圳梧桐山隧道有限公候选人的决议;
十、关于同意向民生银行贷款的决议;
十一、关于同意公司业绩预计增幅较大的公告决议;
十二、关于同意深圳市港龙混凝土有限公司增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的决议;
十三、关于同意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0二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