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2001年5月19日召开的200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2000年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决定以2000年末总股本2283909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股派现金1 元(含税)进行分配,分配股利合计22839096.00元,分配后的剩余利润4391220. 55 元转入下一年度。
二、利润分配具体实施内容
1、股权登记日:2001年6月7日。
2、除息日:2001年6月8日。
3、红利发放日:2001年6月15日。
4、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100元。
5、每股税后红利金额:流通股个人股东将按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 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0元,机构投资者持有的流通股,公司不代扣所得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0.100元。
6、分配年度:2000年度。
7、分配范围:截止2001年6月7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8、领取办法:
(1 )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非流通股份的国有法人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派发。
(2)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流通股份的股东的现金红利,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
(3)若投资者在2001年6月15日前办理了“重庆港九”股票转托管, 其股息仍在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三、咨询机构: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地址:重庆渝中区朝千路3号
电话:(023)63805249
传真:(023)63801564
特此公告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