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于1998年2月26日下午3时在深圳市沙头角盐田港口岸大楼十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代表为16人,代表股份 460319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78.687%。会议合法有效。公司董事长刘定桐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讨论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修改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决议》。
2.《关于增补首届董事会成员的决议》。
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增补马陈术、杨俊英、张明鸣、余太春、唐柏操、侯步堂等六位先生为首届董事会成员。
3.《关于设立董事会基金的决议》。
4.《关于购买海港大厦部分楼层,解决公司办公用房的决议》。
海港大厦位于深圳市沙头角盐田港区,主楼26层,建筑面积约为3 万平方米,属四星级的现代化的写字楼。购买海港大厦为关联交易,因为海港大厦业主为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有关规定,临时股东大会对此议案的表决实行了关联股东回避办法,发起人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的46000万股法人股未参加表决。临时股东大会除发起人所持有的46000 万股外,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19000股,同意此议案的股份数为319000 股, 占 100%。
原定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关于调整盐田港西港区一号泊位部分募股资金投向的议案》,由于正在向有关部门办理报批手续,没有上会讨论。待有关部门审批后,将此议案提请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
1998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