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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2008-03-26 20:34:00      来源:中国港口资讯网

本公司监事会及其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个别和连带责任。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8年3月21日(星期五)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08年3月11日以传真和书面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7人,实到监事7人。与会监事列席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程序及审议议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以举手表决方式,全票通过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监事会2007年度工作报告》,同意提交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所审议事项,监事会对董事会各项审议事项无异议,对《2007年年度报告》正文、摘要和境外报告摘要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成果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与会监事一致认为,辽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5、监事会认为,2007年度,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法、违规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决议。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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