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个别和连带责任。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07 年9 月17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监事7 人,参加表决的监事7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鉴于,公司分别接到单独持有公司24.33%股份的股东——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独持有公司14.21%股份的股东——锦州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函告,提请公司200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的临时提案》。
因此,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的议案》:会议同意股东——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推荐的李亚良、锦州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推荐的王秘、中国石油锦州石化公司推荐的王克学、辽宁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的张俊安、中国石油锦西炼油化工总厂推荐的刘元圣作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提交200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简历详见“公司200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经公司第三届二次职工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形式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为:王继惠、石俊坚。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七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