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个别和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11月6日
●会议召开地点:本公司办公楼五楼多功能厅
●会议方式:现场表决方式
●重大提案: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1、会议时间:2006年11月6日(星期一)下午2时,会期半天;
2、会议地点:本公司办公楼五楼多功能厅;
3、会议方式:现场表决方式;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的本公司董事会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股权登记日
2006年10月27日为A股股东、11月1日为B股股东股权登记日(B股最后交易日为10月27日)。
四、会议出席的对象
股权登记日下午15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及授权委托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管人员;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公司邀请的其他有关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凭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自然人股东持股东帐户、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股东不能参加会议,可授权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帐户办理登记手续。可以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以邮戳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06年11月2日至11月6日(工作日)上午12时。
3、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4、联系方式:电话0416-3586171;传真0416-3582431;
联 系 人:李桂萍、赵杨。
5、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0月19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
如果委托人对此议案的表决未作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议案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单位盖章):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及照此格式的签名件均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