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03年7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7人,实到监事5人,监事马瑞卿、杨洪斌因故缺席,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监事列席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对董事会决议和做出的决策程序进行了审查,认为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监事会对此无异议。
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1、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23次会议审议事项。
2、通过监事会2003年下半年工作计划实施方案。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0三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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