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02年12月27日在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7人,实到监事5人,缺席2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监事列席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对董事会做出的决议和决策程序进行了审查,认为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监事会对此无异议。
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成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成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议案》。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2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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