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2年1月31 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7名,实到5名,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合钊先生主持。会议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作出的决议和决策程序进行了审查,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总裁2001年度工作报告》。
二、通过关于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及委托贷款计提减值准备的内部控制制度。
三、通过《关于合资合作项目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取消对中国民族证券有限公司投资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进行资产重组的初步设想》。
六、通过《关于设立独立董事及董事会调整意见》。
七、通过《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工作分工及公司内部机构调整的意见》。
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