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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山东港湾建设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08-03-18 00:15:00      来源:中国港口资讯网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港口发展规划和业务需要,日照港达船舶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达公司")拟租赁本公司土地、中港区护岸从事修造船作业业务。

由于山东港湾建设有限公司在港达公司中占60%的资本,因此该租赁行为构成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山东港湾建设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赵刚,始建于1993年,注册资本5100万元,港口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主要经营范围为:港口海岸、航道疏浚、设备安装、基础处理、检验测绘、爆破拆除、设备租赁、商砼业务等。

三、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目前,公司租赁集团公司的土地价格为1万元/亩.年,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对大宇水泥公司、山水公司平均出租价格为2.7万元/亩.年。

中港区护岸工程护岸长度1188米,总投资1.69亿元,按40年折旧计算,成本约为0.381万元/米.年。由于中港区护岸工程建成后,只是形成堆场,不具备靠泊作业条件,因此其使用价值低于港区出租的作业泊位,故其租赁价格确定为土地2万元/亩.年、岸线0.4万元/米.年。该定价不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四、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公司拟与日照港达船舶重工有限公司签署土地及码头岸线租赁合同。

五、会议表决情况和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杜传志、蔡中堂、朱宏圣、贺照清回避了表决。

本公司独立董事靳海涛、张余庆、王保树和张文春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关联交易公平,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本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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