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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日照昱桥铁矿石装卸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08-03-18 00:14:00      来源:中国港口资讯网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照昱桥铁矿石装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昱桥公司")已于2005年9月与集团公司签署了《铁路运费及轨道衡检斤费代收划转协议》。随着公司东港区矿石码头一期工程的竣工,铁路调车里程为13公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收费规则》(1992版)精神,经协商,三方一致同意增加协议内容,即对在矿石码头一期工程火车装车线装卸的货物确定取送车调车费,其他内容与原协议一致。经批准后,公司及昱桥公司拟与集团公司签署《铁路运费及轨道衡检斤费代收划转协议》。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及昱桥公司与集团公司之间拟签署上述协议,构成了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1、集团公司:日照港集团属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杜传志。主要从事码头和其他港口设施经营;在港区内从事货物装卸、仓储经营、集装箱堆场;港口机械及设备租赁、维修经营;港口旅客运输服务经营;港口拖轮经营;港口建设;船舶引领;船舶设备、铁路机械及设备维修;房屋及土地使用权租赁;物资、设备(不含国家专营、专控及专项规定的商品)购销;水泥粉磨加工、水泥制品生产、销售。

2、昱桥公司:昱桥公司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10.5亿元人民币,公司权益比例75.38%,法定代表人贺照清,主要从事铁矿石装卸、堆存、中转和销售。

三、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与集团公司签署的协议,以双方协商一致为基础,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成本法确定价格。

四、协议签署情况:

提请董事会授权总经理,与上述公司签署相关协议。

五、会议表决情况和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杜传志、蔡中堂、朱宏圣、贺照清回避了表决。

本公司独立董事靳海涛、张余庆、王保树和张文春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关联交易公平,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本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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