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山东省日照市地方税务局下发的日地税函[2007]109号《关于对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立项的批复》,该函确认本公司按政策规定共可抵免企业所得税3269.72万元。本公司可从2007年度起申请办理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有关手续。
特此公告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为了得到我们网站最好的体验效果,我们建议您升级到最新版本的Internet Explorer或选择另一个web浏览器.一个列表最流行的web浏览器在下面可以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