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四届十二次监事会于2006年12月11日在天津港业务楼第一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06年12月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4名,监事王学俊因工作原因缺席本次会议,授权监事董靖臣代为出席并对会议议案进行表决。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天津港财务有限公司建立金融服务合作关系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与天津港财务有限公司建立金融服务合作关系,并签署相关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2007年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在财务公司账户上日均存款余额不超过12亿元,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20亿额度的授信贷款。
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于2006年12月将部分资金存放于天津港财务有限公司,日均存款余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天津五洲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天津五洲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签署《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将公司拥有的两宗位于天津港北疆港区东突堤、面积为34,726.1平方米(宗地编号津塘东98-38A和津塘东98-38B)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天津五洲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转让价格55,372,850.02元。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的议案》。
同意公司2006年12月28日召开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六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