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11月3日上午9时30分
●会议召开地点:天津港业务楼第六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召开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董事长于汝民
2、会议时间:2006年11月3日上午9时30分
3、会议地点:天津港业务楼第六会议室
4、会议方式:现场召开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设立天津港太平洋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对象
凡是在2006年10月26日下午上交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均可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亦出席会议。
四、登记方法
出席会议的股东凭身份证(法人股东还应出示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海股票账户卡,接受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同时出示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上海股票账户卡,于2006年10月27日、10月30日(上午9:00—下午4:00)至本公司证券融资部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五、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办公地址:天津市塘沽区新港二号路35号
邮编:300456
联系电话:(022)25706615
传真:(022)25706615
联系人:娄占山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十月十七日
附件: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登记表
截止2006年10月26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股,拟参加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盖章):
二○○六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代为行使如下表决权。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会议议案:审议《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设立天津港太平洋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的议案》。
授权投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项前的方格内选择一项用“√”明确授意委托人投票。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二○○六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