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年9月21日在天津港业务楼第六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10名,代表股份429,845,3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34%,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于汝民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二、经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以429,845,382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以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100%,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津五洲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2004年6月30日公司实现净利润114,817,740.83元,公司所属子公司天津港东方海陆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按其董事会决议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416,811.60元、提取储备基金1,250,434.80元、提取企业发展基金1,250,434.80元,加上以前年度结转未分配利润671,238,872.48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83,138,932.11元。根据公司发展需要,200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04年6月30日股本总额724,420,22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6股,每10股派发现金1.5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分配。
公司利润分配具体实施方案另行公告。
2、以429,845,382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以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100%,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津五洲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资本公积金期初金额为510,972,936.26元,截止2004年6月30日资本公积金期末金额为1,070,594,162.92元。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2004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2004年6月30日股本总额724,420,22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实施方案另行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众天中瑞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备查文件:
1、载有董事签名的股东大会决议。
2、载有经办律师签名盖章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二○○四年九月二十一日